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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小说网 www.74xs.org,毛姆短篇作品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英]毛姆

    曹庸译

    船长把一只手插进裤袋,裤袋不是开在两旁,而是开在前边,他又是个胖子,所以,好不容易才把一只大银怀表掏出来。他看看表又看看正在西下的太阳。那个土著舵手瞟了他一眼,但没有说话。船长的眼睛落在渐近的岛上。一道白泡沫标明了礁脉所在。他知道那里有一个豁口,大得足以让他这艘船通过,船再靠近一点时,他指望看到那个豁口。离天黑差不多还有一个钟头,环礁湖的水很深,他们可以称心如意地抛锚。他已看到椰子树丛里那个村子,那个村的村长是大副的朋友,上岸过它一夜,倒是很愉快的。这当儿,大副走过来了,船长转身迎他。

    “我们随身带瓶酒去,找几个姑娘来跳舞,”他说。“我没有看到豁口。”大副说。

    大副是个土著,一个黑黑的漂亮汉子,模样儿有点像个晚期的罗马皇帝,看来还会发胖;可是,眉目清秀,轮廓鲜明。

    “我肯定这儿就有一个豁口,”船长说,一面用望远镜祐望着“我真不懂为什么找不到它,派个水手上桅杆看看。”

    大副叫来了一个水手,命令他上桅杆。船长瞅着那个土著爬上去,等他报告。但是,那个土著却往下面叫嚷说,他除了看到一道连绵不断的泡沫外,什么也没看到。船长的萨摩亚话说得像个土著,他破口大骂那个土著。

    “还要他呆在上面吗?”大副问道。

    “呆在上面有啥用?”船长答道“这个该死的傻瓜一点也看不到什么。如果我上去,我敢打赌,我一定能够找到那个豁口。”

    他恼怒地看看那根细长的桅杆。对一个一辈子爬惯椰子树的土著说来,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可他自己又胖又笨重。

    “下来,”他高声叫嚷道“你跟只死狗一样没有用处。我们只得沿着礁脉开,直到找到了豁口。”

    这是一艘装有柴油辅助设备的七十吨纵帆船,如果没有逆风,一小时可走四、五海哩。这帆船已弄得邋里邋遢;很早很早以前,船身曾漆成白色,可现在又脏又黑,斑斑驳驳。它有一股浓烈的柴油味和它经常装运的货物——椰子肉的味道。它现在已经到了离礁脉一百英尺的范围内了,船长要舵手沿着礁脉一直开到豁口那儿。驶了几英里后,舵手发现已错过了豁口。他掉转船头,又慢慢往回开。浮着泡沫的礁脉绵延不断,而这时,太阳快要西沉了。船长咒骂了水手的愚蠢后,只得作罢,准备等到第二天早晨再说。

    “把船掉过头来,”他说“我不能在这里抛锚。”

    船往海上驶出去一点,天就断黑了。船抛了锚。等到船帆都收拢来,船身便开始剧烈地摇晃起来。阿皮亚人说,这条船总有一天会翻个底朝天。这条船的船主,那个开了一家大商店的美籍德国人说过,无论出多少钱都不能诱使他来乘这艘船。一个中国厨子,穿着很脏很破的白裤子和薄薄的白褂子,跑来说开晚饭了。船长走进舱房,看到机师已经坐在桌旁。机师是个干瘪的高个子,脖子细长。他穿着蓝工裤和无袖的运动衫,露出两只瘦瘦的胳膊,从肘到腕都刺了花纹。

    “他妈的,得在外头过夜啦。”船长说。

    机师没有答腔,他们不声不响地吃饭。舱房里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他们吃了杏子罐头,结束了这餐饭后,厨子给他送上茶来。船长点燃了雪茄,到上甲板去。现在衬着黑夜,那个海岛看上去更只是漆黑一团。星星十分明亮。浪涛拍岸是唯一的声响。船长无精打采地在甲板躺椅上坐下,懒洋洋地吸烟。不一会,有三四个水手上来坐下。一个带着班卓琴,另一个拿了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其中一个人就唱起来。本地民歌用这些乐器一奏,听来十分奇妙。接着,有两个人开始合着歌声跳起舞来。那是一种野蛮的舞蹈,粗犷原始,节奏很快,跳的时候,手足动作急速;身子扭来扭去。它是肉感的,甚至是色情的,而且是没有激情的色情。它完全是动物性的,直率、古怪而毫不神秘,总之是很自然的,人们简直会说它有着孩子般的天真。最后,他们跳累了,都直躺在甲板上睡着了,一时万籁俱寂。船长吃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从同伴身上跨过去。他走进舱房,脱掉衣服,爬上床铺,躺在那儿。他在黑夜的燠热里有点儿发喘。

    第二天早晨当曙光升起,照耀了宁静的大海,头天晚上他们没找到的礁脉豁口,这时可以隐约看到它就在船东面不远之处,纵帆船驶进了环礁湖。湖面平静如镜。从珊瑚礁石的缝隙望到底,可以看到许多色彩鲜艳的小鱼游来游去。船长把船抛了锚,吃了早饭,便上甲板去。太阳在万里晴空闪耀生辉,但是清晨的空气是凉爽舒人的。这是礼拜日,有一种宁谧的感觉,一种安静得仿佛大自然也在休息的感觉,使船长格外觉得舒坦。他坐在那儿,望着树木繁茂的海岸,悠闲自得。过了一会,他嘴角慢慢地漾出了笑容,他把雪茄烟蒂扔进海里。

    “我看我得上岸去,”他说“把小艇放下来。”

    他费劲地爬下舷梯,让人把他划到小湾去,椰子树一直长到海边,虽然不是排列成行,却间隔得井然有序。这些椰子树真像一群在跳芭蕾舞的老处女,上年纪了,却仍轻率浮躁,她们带着昔日的风姿,装腔作势地站那儿,犹强装笑容。他闲逛似地信步走过椰子树丛,沿着一条隐约可辨的曲径走去,来到一条宽广的小河边。一座小桥横在河上,这座独木桥是用十几根椰子树接成的,在接头的地方,由底端打进了河床的桩杈撑着。人们就在光溜溜的滚圆的树干上行走,又狭又滑,又没有扶手。要过这样一座桥,必须脚步稳,有勇气。船长犹豫了一会。可是他看见了对岸有一幢白人的房子躺在树丛的环抱中;于是下了决心,有点儿战战兢兢地举步走去。他小心谨慎地瞅着自己的脚,树干衔接处都有点高低不平,他走过这种地方时,脚步有点踉跄。等他走过最后一根树干,双脚终于踏上对面河岸时,他不禁如释重负地喘了一口气。他刚才一直在专心一意费劲地过桥,根本没有留心到有人在注视着他,因此,听到有人在对他说话时,不免吃了一惊。

    他抬头一看,一个人就站在他面前。这人显然是从他刚才看见的那幢房子里出来的。

    “我看到你迟疑了一下,”那人又说下去,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我一直在等着看你掉下去。”

    “才不会呢。”船长说,这会儿,他恢复了自信心。

    “我自己先前就掉下去过。我记得,有一天黄昏,我打猎回来,连人带枪,一古脑儿都掉了下去。现在,我总找个孩子来给背枪。”

    说话的人年纪不轻了,下巴上长着一小撮胡子,现在已有点灰白,面孔瘦削。他穿着一件无袖衬衫,一条帆布裤子,赤着脚。他的英语略带点口音。

    “你是尼尔森吗?”船长问道。

    “是。”

    “我听说过你。我想你就住在这一带什么地方。”

    船长随着主人走进一所小平房,笨重地坐进主人请他就座的椅子里。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酒和酒杯时,他把屋子打量了一番。这一看,使他大为惊奇。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许多书。四壁都是书架,从地板直到顶棚,里面塞满了书。有一架大钢琴,上面零乱地堆满了乐谱,一张大桌子上,乱七八糟地放着一些书刊。这屋子使他觉得困窘。他记起来尼尔森是个怪人。谁都不大了解他,虽然他已在岛上住了这么多年,不过,凡是认识他的人,都一致认为他是个怪人。他是个瑞典人。

    “你这儿倒有一大堆书。”尼尔森进来的时候,船长说。

    “这没有什么害处。”尼尔森微笑着答道。

    “你全都读过啦?”船长问道。

    “绝大部分读过了。”

    “我也爱看点东西,我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

    尼尔森给客人斟了一大杯很凶的威士忌酒,又给了他一支雪茄烟。船长主动稍稍自我介绍了一番。

    “我是昨儿晚上到的,我找不到豁口,只得把船停在外面。我从前从来没有走过这条路线,我手下的人有些东西要送到这儿来。你可认得格雷这个人吗?”

    “认得,他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铺子。”

    “唔,有许多罐头食品要交给他,他还有一些干椰子肉要卖掉。人们认为我与其无所事事地呆在阿皮亚,不如到这儿来跑一趟。我大多是来往于阿皮亚与帕奇-帕奇间,不过,这会儿,那儿正在闹天花,没有什么买卖。”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燃了雪茄。他是不爱说话的人,可是,尼尔森这人有点儿使他神经紧张,而神经一紧张他就想说话。这个瑞典人直盯着他看,那双深色的大眼睛里有种淡淡的感到有趣的表情。

    “你这个地方倒弄得很齐整。”

    “我花了不少力气。”

    “你这些树一定出息不错,都长得很好。干椰子肉现在是俏货。我自己也有一个小种植园,在乌波鲁,后来不得不把它卖了。”

    他又环视屋子,那些书使他有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

    “不过,我想,你一定会觉得这儿有点寂寞吧。”他说。

    “我已经习惯了。我在这里住了二十五年了。”

    这时,船长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说了,他闷声不响地抽一会儿烟。尼尔森显然也不想打破沉默。他沉思地端详着他的客人。客人个子很高,超过六英尺,而且很胖,面孔红红的,长满疙瘩,腮帮布满青筋,五官都好像陷进了肥肉里,他的眼睛充血,脖子埋在一圈圈肥肉里。除了后脑勺那一小绺近乎白色的长卷发,他的头差不多秃光了,他的前额开阔,闪闪发亮,本来也许会造成一种假像,似乎他挺聪明,如今却反而使他显得特别痴呆。他穿着很旧的斜纺哔叽裤和一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敞开着,露出肉嘟嘟的、长满了红色毛毛的胸口,他坐在椅子里,姿势笨拙难看,大肚皮向前突出,两条肥腿叉开着,四肢都失去了弹性。尼尔森在悠悠然地捉摸这个人年轻时是个什么样子。几乎无法想像这个庞然大物曾是个满处跑的小伙子。船长喝完了威士忌,尼尔森把酒瓶推给他。

    “请自己倒吧。”

    船长探身向前,一只大手抓住了酒瓶。

    “那么,你怎么会到这一带来的呢?”

    “啊,我是为了健康缘故来的。我的两叶肺都坏了,人们说我一年也活不了。你看他们没有说对。”

    “我是说,你怎么就会在这儿定居下来的?”

    “我是个感情用事的人。”

    “噢!”

    尼尔森知道这个船长不会理解他的意思,他对船长看了一下,深色的眼睛里闪着讥讽。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船长这么粗蠢迟钝,他才发了奇兴要再谈下去。

    “你过桥的时候,忙于保持身子平衡,所以没有注意到。但是一般都认为这儿是相当漂亮的。”

    “你在这里搞到了一座挺可爱的小房子。”

    “啊,我初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这房子。这儿原来有一间土草房,蜂窝式的屋顶,有柱子,整所房子遮在一棵开满红花的大树的阴影之下;还有巴豆丛,叶子有黄的有红的,还有金色的,形成一个五彩缤纷的围篱。到处都是椰子树,像女人那样沉湎于幻想,那样爱虚荣。椰子树都长在水边,终日顾影自怜。那时节,我是个年轻人——天哪,已是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的事啦——我要趁我还没有一命呜呼,在我所能得到的这段短促的时间里,享受一下人间所有的美妙生活。我认为,这里是我生平见到过的最美丽的地方。我第一次一见到这地方,心里就有一种梗得慌的感觉,真怕自己会哭出来。当时我还不到二十五岁,虽然,我拼命装得满不在乎,可我真不愿意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地方的美景,似乎使我比较容易接受我的命运了。我觉得,我一来到这里,我过去的一切生活便全都消失了。斯德哥尔摩和那儿的大学,还有波恩,似乎全都是别的什么人的生活,仿佛这时我终于找到了我们那些哲学博士——你知道,我也是一个哲学博士——一直讨论得那么起劲的‘实在’。‘一年’,我暗自叫喊说,我还有一年。我要在这儿度过这一年,然后心满意足地死去。”

    “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都是傻里傻气,感情用事,像演蹩脚话剧那样。不过,如果不是这样,也许我们活到五十岁的时候,就不会那么明智了。”

    “请喝吧,我的朋友。别让我这番胡言乱语干扰了你。”

    他那只细瘦的手朝酒瓶一挥,船长把杯子里的剩酒都喝光了。

    “你一点也没有喝。”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拿酒瓶。

    “我是个节酒的人,”瑞典人微笑着说“我用一些我认为是更为微妙的方法来自我陶醉。不过,也许那只是自命不凡而已。总之,那样效力更为持久,结果也不那么有害。”

    “听说现在在美国有许多人吸古柯硷。”船长说。

    尼尔森嘻嘻地笑一下。

    “可是,我很少见到白人,”他又说下去“我也不认为偶尔喝几口威士忌就会对我有什么害处。”

    他给自己倒了一点儿,加上苏打水,呷了一口。

    “不久,我就发现为什么这地方会有这种超凡脱俗的美了。爱情曾经在这儿逗留过片刻,就像一只候鸟在海洋中途偶然看到一艘船,就暂且收起它那疲乏的翅膀那样,一种美好的激情的芳馨在这儿上空萦绕不散,那香味如同我家乡牧场上的五月山楂。我觉得这个人们爱过或者受过苦的地方,还总是保存着一种至今尚未完全消逝的淡香,仿佛他们获得了一种含有精神意义的东西,这些东西如今还神秘地影响到路过的人。我但愿能把我的意思讲清楚。”他稍稍地微笑了一下。“不过,即使我说明白了,我想你还是不会理解的。”

    他停了一下。

    “我想这地方之所以美丽,是因为一度受到了爱情的欢乐的赐予。”说到这里,他耸耸肩。“不过,也许这不过是因为青年人的恋爱和合适的环境的巧合使我的审美观得到满足的缘故。”即使是一个比这位船长开窍些的人,如果听到尼尔森这番话摸不着头脑,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尼尔森有点显得似乎在嘲笑他自己所说的话。仿佛他是出于感情说这些话的,而他的理智则觉得这种感情用事加上怀疑主义,那往往就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后果。

    他沉默一会,然后望着船长,眼睛里突然出现一种困惑的神色。

    “你知道,我不禁认为,我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他说。

    “我可不敢说我记得你。”船长答道。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你的脸我很熟悉。我已迷惑了好一会儿了。不过,我说不上是什么地点和什么时间看见过你的。”

    船长坚决地耸耸他那肥厚的肩膀。

    “我到这些海岛来有三十年了。一个人不可能在这么长时间里记得所有他见过的人。”

    那个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有时候,一个人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对于他先前从来没有到过的一个地方,他却熟悉得出奇,我看到你就有这种感觉。”他露出一副顽皮的笑容。“也许我在前世认识过你。也许,也许你是古罗马的船长,我是摇桨的奴隶。你在这些海岛上有三十年了吗?”

    “整整三十年。”

    “我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一个叫做红毛的人?”

    “红毛?”

    “我只知道他叫这个名字。我不认得他本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然而,我对他似乎比对许多人都更了解得清楚,比如说比对我的几个兄弟,尽管我同他们天天在一起有多年。他活在我的想象里,像保罗。马拉特斯塔或者罗密欧那样形象鲜明清晰。不过,我怕你从来没有念过但丁或者莎士比亚吧?”

    “我没念过。”船长说。

    尼尔森吸了一口雪茄,身子往椅背一靠,茫然地望着漂浮在无风的空中的烟圈。他嘴角漾出一丝笑容,一双眼睛却很严肃。接着,他望望船长。在船长那粗俗臃肿的身躯中有一种格外令人厌恶的东西。他有一种因为这种肥胖而显得过分自负的神气。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行为。这真是使尼尔森的神经紧张不安。可是,在他面前这个人跟他心目中的那个人之间的显著差别,却叫人感到愉快。

    “红毛似乎是人们前所未见的一个最漂亮的人儿。我同当时认识他的不少人——白种人——谈过,他们都一致认为,你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那美貌简直使你大吃一惊。人们管他叫红毛,是因为他有一头火红的头发,天然卷曲,他把头发留得很长。拉斐尔前派画家一定是因为这种奇妙的颜色才如醉似狂的。我不认为他会因此而自以为了不起,他太天真了,不会这样做了,不过,如果他这样做,也没有人会责怪他。他个子很高,六英尺一二英寸——在本来造在这里的那间土房里,在那根撑着屋顶的主柱上就有个记得着他高度的记号——他长得像个希腊神话里的天神,宽肩细腰;他像阿波罗,有着普拉克希特利刀下的那种柔滑与丰满,还有那种温柔的女性美,其中自有一种使人烦恼而不可思议的东西。他的皮肤白得耀眼,十分柔和,像缎子一般;他的皮肤就跟女人的皮肤一样。”

    “我小时候皮肤也很白。”船长说,充血的眼睛里闪烁了一下。

    但是,尼尔森并没有理会他。他这会儿正在讲故事,插嘴使他很不耐烦。

    “还有他那张脸,就像他的身躯一样美。一双蓝蓝的大眼睛,颜色很深,因此,有人说是黑色的,而且,和一般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是深色的,睫毛很长,也是深色的。他容貌端正,无懈可击,那张嘴真真像一个鲜红的伤口。他当时二十岁。”

    说到这里,瑞典人带点儿戏剧性地停了一下,呷口威士忌。

    “他是独一无二的。从来没有一个比他更美的人,这正同野生植物为什么会绽开奇葩一样说不出个道理来。他是造化一个可喜的意外收获。

    “有一天,他在你今天早晨停船的那个小湾上登陆。他是个美国水手,从停泊在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开了小差。他说服舰上一个好心肠的土著,让他搭上一艘正要从阿皮亚开往萨福托的单桅船,后来,人们又让他坐独木舟在这里上岸。我不知道他开小差的原因。也许军舰上的生活和各种约束使他感到厌烦了,也许因为他陷入了困境,也许是被南海和这些富有传奇色彩的岛屿深深吸引住了。这些地方时而会古怪地把一个人身不由己地吸引过来,然后这个人就发觉自己像只投进蜘蛛网的苍蝇了。大概他身上有个软弱的地方,这些青山碧海以及和风一下子就拿掉了他身上那北方人的刚劲,就像达利拉拿掉了那个拿细耳人的力气一样。总之,他要躲藏起来,他认为,他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偏僻隐蔽的角落里躲到他那艘军舰驶离萨摩亚,准是万无一失。

    “小湾上有一间本地人的小屋,正当他站在那儿,不知道究竟该朝哪儿走的时候,一个年轻姑娘走出来,请他进屋。他简直懂不了两句本地话,她也不懂什么英语,可是,他足以理解她的笑容的意思和那优美的手势,他跟她进去了。他在草席上坐下来,她给了他几片菠萝。我只能根据传闻来谈红毛,不过,我在他的初次相遇的三年后见到了那个姑娘,那时,她不过十九岁。你真想象不出她是多么优雅娇美。她具有木槿那种热烈奔放的丽质和绚烂多彩的风姿。她个子比较高,身材苗条,有着她那种族的秀美的面貌,一双大眼睛,仿佛棕树下宁静的两汪水潭;她的头发又黑又卷,垂在背后,她戴着一只香味芬芳的花环。她一双手真可爱,那么小巧,十指那么纤细,简直令人心弦为之一紧。在那些日子里,她动辄笑逐颜开,笑容是那么欢快,简直使你双膝发颤。她的皮肤就像夏天一片成熟的麦田。我的天,我怎能描绘得了她?她实在太美了,简直不像是真的。

    “这两个年轻人,她十六岁,他二十岁,一见钟情了。那是真正的爱,不是那种出于同情、共同兴趣和相互理解的爱,而是质朴的爱,单纯的爱。那是亚当在花园里一觉醒来,发现夏娃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正凝望着自己,伸手去抚摩她的那种爱。那是使得人间成为奇迹的爱,那是使得生命具有丰富含义的爱。你从来没有听到过一位聪明而玩世不恭的法国公爵这样说过吧?他说,在一对情人中,总是有一个去爱,另一个接受爱;这是一个严酷的真理,我们绝大多数对此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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