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状:尸体位于家中现场,尸斑呈暗紫红色。
伤口:躯干部共9处单刃锐器(如匕首)刺创。
致命伤为左胸部刺创,深达心脏。
杨淑,尸检核心信息:
死亡原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死状:尸体位于家中现场,有搏斗痕迹,尸斑呈暗紫红色。
其左手握有少量黑色布片纤维。
伤口:胸腹部共11处单刃锐器刺创。
致命伤为左胸部刺创,深达心脏。
双臂有抵抗伤。
核心结论:死亡时间为1970年6月18日,凌晨十二点三十分,两人均被同一单刃锐器多次刺击要害,当场死亡,系他杀。】
陈彬将三份尸检报告并排铺开,手指在关键信息上划过,目光锐利,开始了他的分析:
“我们先捋一下曹阿吉和杨淑的情况。
报告显示,死亡时间都在6月18日凌晨,曹阿吉与杨淑的死亡时间推定在凌晨十二点半左右。
两人都被发现于卧室床榻附近。”
他顿了顿,根据案件报告构建着现场画面:
“根据伤口和现场痕迹推断,曹阿吉应该是先被袭击的。
他身上没有明显的搏斗抵抗伤,伤口集中在躯干,很可能是睡梦中或猝不及防时被刺中要害,迅速死亡。
凶手在刺杀曹阿吉的过程中,惊醒了杨淑。”
陈彬的手指移到杨淑的报告上,
“杨淑的反应激烈,与凶手发生了搏斗——这解释了她双臂的抵抗伤,以及她手中紧握的、可能来自凶手衣物的黑色布片纤维。但最终,她也不敌凶器,被刺身亡。”
“报警时间是当天早上8点,邻居因不见曹阿吉出门上工而发现异常。
警方初步锁定凶手为曹阿满,理由有二:
一是现场提取到的脚印与曹阿满的鞋印特征相似;
二是案发后,曹阿满确实迅速逃离了村子,至今在逃。”
分析完父母的情况,陈彬将焦点转向了最蹊跷的五岁幼儿曹衡利。
“现在,我们再看曹衡利。
他的死亡地点与父母相同,都在那个房间。
但死亡方式截然不同——报告结论是疑似溺亡。
死亡时间也不同,是在凌晨六点左右,比他父母晚了五个小时。”
他抬起头,看向祁大春和其他同事,提出了关键问题:“案发现场的地面勘查记录显示,没有发现大面积水渍,也没有被清扫拖拽的痕迹。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曹衡利并非在某个深水处(比如水缸、池塘)溺亡后,再被搬运到大躺柜里的。
如果是那样,搬运过程必然会留下水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