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顿:
“警官,我……我好歹也是个教授,我也学过一些法律。
我现在这种情况,胁迫、侮辱妇女,处理尸体,包庇……
这些罪名加起来,就算不判死刑,最少也得二十年吧?
我今年都五十四了,还能不能活二十年都是个未知数。
我要是真杀了人,我撒谎还有什么意义?
反正都是重罪,我何必再隐瞒杀人的事?
杀一个人是死,杀四个也是死,我有什么必要隐瞒?”
葛敬堂的这番话,听起来似乎有几分道理。
他承认了胁迫、侮辱、包庇、处理尸体等罪行,这些罪行加起来,刑期确实不会短。
如果他真的杀了人,似乎确实没有单独隐瞒杀人罪行的必要,因为其他罪行也足以让他万劫不复。
他的逻辑是:
既然横竖都是重判,我何必在杀人这件事上撒谎?
陈彬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葛敬堂,大脑在飞速运转。
葛敬堂的供述,与葛业的供述、现场的部分情况能够吻合一部分,但也存在巨大的矛盾点:
流浪汉的尸体位置。
如果葛敬堂所说属实,他抛尸狼洞,那尸体为何最终出现在火灾现场?
而且,于溪三人的死亡时间,法医推断是在凌晨两点至三点之间。
如果葛敬堂凌晨两点零五分离开时她们还活着,那么在他离开后不久,到三点之前这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发生了什么?
是谁杀了她们?
又是谁放的火?
难道真的存在第三人?
“你确定,你离开的时候,是凌晨两点零五分?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
葛敬堂用力点头,
“我上车前特意看了手表,瑞士表,走时很准的,就是两点零五分。”
陈彬不再追问时间,转而问道:“那把沾血的羊角锤呢?你扔了还是带走了?”
葛敬堂愣了一下,随即答道:“我……我处理完尸体后,心里害怕,就把那把锤子……连同擦血的布,一起扔进狼洞旁边的山沟里了。具体位置我也记不清了,当时天太黑,心又慌……”
就在这时,审讯室的门再次被敲响。
袁杰推门进来,脸色凝重,手里拿着一份刚刚打印出来的报告。
他走到陈彬身边,低声说了几句,然后将报告递给了陈彬。
陈彬接过报告,快速浏览起来。
这是弹道比对鉴定报告。
结论部分,用清晰的黑体字打印着:
“送检子弹(现场提取点三八零弹头)与样本枪支(从李奥家中搜获勃朗宁m1910型手枪)发射的子弹,弹头膛线痕迹、击针撞痕等微观特征存在显著差异,不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即,现场发现的点三八零子弹,并非由该支勃朗宁m1910型手枪发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