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晃晃悠悠地,身形摇摆地踏在些许泥泞的石板路上。
当我从这杂乱无序,夹杂着噪音、不安与慌乱的庞杂地方走过时,我并不是漫不经心地游弋在这片区域。
我正寻找着,哪个方向是可以抵达我宅邸的方向。
可惜,我的眼前朦胧一片,人影幢幢。
没错,我刚和一群和我一样的富家子弟厮混了一趟,喝得酩酊大醉。
为了逞强,我也谢绝了某个好友让马车送我回家的想法,执意一个人走在这我平时根本不可能投一眼的地方。
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林顿·凯西斯,今年二十岁。
或者,我也有另一个更响亮的名字,凯西斯四世。
没错,我可不是混迹于各种场所、无所事事的街溜子,也不是为了忙于生计,挣扎着为了求得生存的贫困居民。
我是实实在在的贵族后裔,居住在这座城市专为贵族修建的宅邸区里。
虽然那些房子宽敞、漂亮,我可以用廉价的薪水让一群居住在这附近的,当然是拮据的家伙们来为我打扫屋子。
这样说来,我的房子甚至是一尘不染。
我抬头看了看周围,用暗无天日形容这鳞次栉比的房屋不为过。
斑驳的墙壁和脱落的瓦片完全是破败的象征。
那些杂乱的电线,交织在一起就如舞在空中的蛇。
我是绝对不喜欢这个地方的,现在这个破落的地方竟然热闹无比。
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这里是治安欠缺的地方,一旦天色暗淡下来时,各种来自不同地区、怀各色心思的人就会聚集在这里。
因而,这里是黑市交易最猖獗的地方。
不,我不喜欢用猖獗这个词。
说实话,我虽然不喜欢这种环境,但这种打破规则的文化我倒是非常感兴趣。
因而,我也尝试着朝路边用砖头、木头搭成的小间里面望一眼,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东西。
“哎,嘿嘿。这位少爷,您在找什么?”
突然,我耳边响起了一个老头的声音,沙哑而兴奋。
我转过头,果然看到一个穿着黑色破旧布衣,脸上沾满泥土一样污秽的老头,露出几颗门牙,嘿嘿地朝我笑。
“老头,叫我干什么?”我用手扶住墙,把身子稳了稳,垂着头问。
老头明显看我身上穿的这件衣服价值不菲,料定我的身份不一般,于是说:“少爷,我这里有一件稀奇的物品,不知道您愿不愿意来看看?”
“哦?”我皱了皱眉,看向老头,他眼里满是期待。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恶意,但凭他的身板,想动手抢我身上的钱,即使是我现在醉醺醺的,也能几个回合就撂倒他。
“我倒想看看。”我说。
老头随即就领我穿过人群,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神志清醒了不少。
或许是被风吹的缘故,把我凌乱的大脑唤新了不少。
我现在已经能完全看清东西了。
老头脚步很快,但也会走几步就停一下,以确保我有没有跟上。
或许他的生意很久没有开张了,好不容易遇到我这个愿意跟他看看的“冤大头”,怕我临时反悔吧。
不知拐了几个弯,脚下的积水被我踩了一个大窟窿,那些东西竟然就溅到我的裤子上了。
“少爷,到了。”也就在这时,老头站在一个木门前停下,我也就这样跟着他走到了这个死胡同里面。
危险吗?正常人肯定会这样想,但我的脑子已经被酒精控制了,根本不可能产生害怕的想法。
那扇老木门被老头用手一推,就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很难听,但我还是跟了进去。
这个老房子里很狭窄,竟然连电灯都没有,这真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