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霄记得第一次见曾如意,对方个裹在襁褓里小小只的婴孩。
后一点点长大,五岁之前有些婴儿肥,脸颊圆圆的,白白的,眉心的一点红痣却鲜明,像画里的可爱娃娃。
似乎从十一二岁开始往后,不断长高的同时,小哥儿也在抽条,只个头始终比常霄要矮一截,至今也只长了常霄耳朵那么高。
性子活泼,总高高兴兴,忙忙碌碌,也最近几年迷上了刺绣,才终于坐得住。
去两年里常霄每一次远行,回时都会察觉曾如意好像长高了一节,不应当,也没办法再把对方当个小孩子看。
常霄慢半拍地意识,在去可能忽视了一部分东西,问题的答案,正藏在曾如意的眼中,以及的心里。
一向游刃有余的常霄,变得有些不知所措。
不尚记得,没回答对方的问题。
“次出门,怕要一年半载才回得。”
常霄嘴唇翕动,几息后道:“岭南市舶司直通海外,听闻那边有不少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时我挑着好的给买回,咱一道长长见识。”
“一年半载,四个字之间差出好几个月了。”
曾如意垂在膝上的手掌虚握成拳,时张开时收,将心中的纠结展露无遗。
担心常霄在路上的安危,又不把那些话出口,担心一语成谶。
常霄失笑。
“和我娘的话一模一样。”
常霄不准行程,几日成天挨娘亲的嗔怪,脑门都快被指甲戳出印子了。
曾如意默默把衣带缠上手指,情急之下脱口出,“我可不当娘。”
完后意识刚刚了,子抿住了嘴,然为时已晚,常霄笑出了声。
小哥儿羞死了,恨不得赶紧提着衣裳跑掉,又舍不得离开常霄。
“我会尽量早些回年的,路上安危也不必顾虑,船家皆老把式,也额外雇了常年走条路的武师傅,最多的时候一年走两趟,不也好端端的。”
常霄里顿了顿,给小哥儿再吃一颗定心丸。
“我也细思了,家中生意尚未如此火候,能经得一年一次,直达岭南的长途奔波,上途中损耗,获利便被大大削薄了,一次远行我的任性,趁年轻尽可能走得远一些罢了,或许只一次,不会再有。”
话音落下,曾如意果然看开心了一些。
似等的每一丝细微反应都落入常霄的眼底,后者渐渐慢半拍地回味——在曾如意的心里,多半不一样的。
怀揣着五味杂陈的心情,常霄回了家。
天直深夜都没去歇息,坐在书房中,慢慢翻开去多年里与曾如意的种种回忆。
可能曾如意都不知道,小时候在常霄书房里爬上爬下乱画的涂鸦,稍微长大些入学堂后写的功课,迷上刺绣后的一些个绣样草稿……
凡留在里没有带走的,都被常霄收在了一。
如今翻出看,纸张发黄变脆,唯有墨迹仍在。
收些的时候常霄没有那么多,只觉得小团子可爱。
加之活了两辈子都独生子,打心底里要一个弟弟的。
现在再看,却已然有了不同的心情。
看了许久,随后重新仔细收,放回原处。
数日后,常霄被娘亲叫了跟前。
“霄儿,娘亲和商量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