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的星空广阔,漫天飘散着橙暖色的孔明灯。
古秋允带着戒指的手,牵住了时卿的手。
“你的戒指呢?不知道戒指都应该是一对的吗?”
温御轻笑了一声,掏出自己的戒指,“是同一块汉白玉打磨出来的。”
古秋允接过,清了清嗓子,“请问温御,温时卿先生,是否愿意与我共度余生?”
温御觉得,他此刻也开始窦性心律不齐了。
原想着,允哥不喜欢花里胡哨的张扬,他也没说个话,就这么悄悄把戒指给允哥带上了。
结果没想到,允哥会这么正式。
温御缓缓吐出一口气,平复了心情。
“一愿世清平,二愿身强健。三愿临老头,数与君相见,我们认识的第一年,你的第一个生日,我尚且不确定你的态度,冒昧写下这句诗,是一种试探,却也是我的心意,我想与你白首。”
古秋允默默给温御带上了戒指,心里想的却是,还是古代人说话有水平。
这小情话,一套一套的。
他这个理科生学不来。
两枚一模一样的戒指,两只手,碰撞在一起。
“怎么想到放孔明灯的?”古秋允再次抬眸。
温御清了清嗓子,“原本第一版方案是等你醒来,我单膝跪在你们的门前,你一开门就能看到我,也能看到我身后升起的孔明灯。”
但是他觉得这种行为对允哥来说,可能不太适合。
允哥未必喜欢。
古秋允确实是松了一口气,“还好你没跪我房门口。”
想着这画面,好像挺浪漫的,家人朋友徒弟都在身边,都在为他们送出祝福。
可是主角是他自己的话,就会有点儿起鸡皮疙瘩的感觉。
还好时卿了解他。
但是这满天的孔明灯还是很漂亮的。
“都是你们做的?”
温御摇摇头,“府外升起的孔明灯都是百姓自发组织的,你看上面的字,听说百姓把整个城里会写字的人都弄出来了。”
绝大部分的老百姓还是不识字的,也不会写字。
他们做了孔明灯,就只能让识字的人来写祝福语。
温御说:“百姓听说你病倒了,都很担心,放孔明灯,也是在为你祈福。”
“我是个大夫。”
他给百姓治病,不是为了想要百姓的感激,他见不得这种明明能治好的疾病带走百姓的生命。
但是能收到这样的心意,他内心也是触动的。
之前的靠山镇百姓也是,在他离开的时候,放了整整一条街的送别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