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了,没有。”
“那便不能证明你是经手人。”
岳秉义看了一眼敞开的侧门:“所以我来让你们问。”
书吏被噎了一下,随即道:“官署问人自有传票。你先回去候着,待核明身份再说。”
“回哪里?”岳秉义问。
“状上自然要留住处。”
“昨夜住外街通铺,今夜还可住。可你不收纸,不验人,却要我留下住处等你们传?”
书吏脸色沉下来:“这里不是你逞口舌的地方。”
“我也不是来街上讲旧事的。”岳秉义把斗笠往上抬了一寸,“你要问,进门记;你不问,我一个字不说。”
围在木栏外的人都安静了些。
沈照檀知道岳秉义是在守昨夜定下的界线。若他为了证明自己,当街说出冬月十二、九具尸身和十四日白幡,门内尚未落一笔,门外却已人人听全。到了真正核问时,旁人便可以说他的证言早由谢家教得满街都是。
书吏也看出了他的意思,语气稍缓:“纸可以先放门房。待值房看过,若认为该问,自会叫人。你们今日先走。”
“可有收讫?”沈照檀问。
“尚未受理,哪来的收讫?”
“既未受理,纸不能留下。”
书吏把目光移到岳秉义身上:“那便让他留下候问。夫人先回,免得旁人说官署偏待谢家。”
长风的脚跟无声地转了半寸。
沈照檀没有看他,只问:“以何名目留人?”
“不过在门房坐一坐。”
“若是自愿候问,他可以等;若是不许离开,请写明以何事留人,交一纸凭信。若既不收状,也不出凭信,官署凭什么只留下状上唯一愿意到署的人?”
岳秉义把斗笠重新扣好:“我在门外等。门里肯记,我便进;想叫我没名没姓地坐进去,恕不奉陪。”
书吏本想把呈状人与证人分开,见两人都不接话,只得把手从木栏上收回。
书吏冷笑:“既要递纸,又不肯留纸,夫人究竟想怎样?”
“纸与人一同进,或一同退。”
“你这是逼官署收状?”
“不敢。”沈照檀把第二页附纸抽出,“官署可以退,只请把退的是哪一件事写清。”
她将盖有两署印记的联合复点清单摊在木栏上。
没有药方,没有私供,也没有从暗处得来的半张旧纸。清单上的字是大理寺与兵部当场共同写下的:封面旧载四纸,今实交三纸。下面另列页号,一、二、四。
书吏看见自家官署的签押,没有再说这纸来路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