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喜是中午到的。
这会儿于家客厅里,两位姐姐动哭出来的动静真不小。
于父在七年前就去世了。
就只剩下这么一个老妈。
现在,大家都成没妈的孩子了。
看到于大喜回来,自然又是好一番的抱头痛哭。
但是,六月中旬的江城天气已经很热了。
老太太的遗体是不能长时间放家里的。
经过兄妹几人的商量,当天下午就把老太太送去了殡仪馆。
还在次日的上午,在殡仪馆的追悼厅为她举办了一场告别仪式。
参加的主要是五个儿女和儿女们的配偶,以及在江城工作的孙辈们。
等到把老太太的骨灰送去早年买的和于父合葬的公墓后,这事才算告了一个段落。
然后,问题来了。
老太太是走了,但老太太留下来的遗产要怎么分?
首先就是房子。
老太太住的这套六十多平的单位房是有产权的,市场上这类房子的均价不低于六千一平。
即使老太太是在房子里去世,但她属于无病无灾的寿终正寝,在民间被叫做“喜丧”。
房产中介评估的结果是最少能卖28-29万。
其次就是钱。
老太太的生前和老伴儿攒下来的存款,去世后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还有其所有账户上能提取的余额,钢铁厂的相关福利津贴。。。。。。
全部加起来也有26万。
卖房的钱加这笔钱,算是一笔巨款了。
兄弟姊妹五个,现在把自己卡上的所有积蓄加一块儿都没这么多。
这房子是卖还是留?留着给谁?钱又怎么分?
房子还算好办,兄妹几人都同意卖掉。
大姐和二姐的意思是等房子卖了之后,和老太太剩下的这笔钱,兄妹五人平分。
但在大哥和二哥看来,姐妹仨都是外嫁女,父母留下来的遗产与外嫁女无关。
房子卖的钱是兄弟俩的。
就现在的这笔现金遗产,最多拿出其中的九万,给姐妹三人一人三万。
大哥和二哥想得挺美,大姐和二姐如何能同意?
她们的孙辈现在正是花钱的时候,谁不想当个能帮衬子女的父母?
吵得差点就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