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经理吃惊道:“借制服干嘛?”
李健细细将事情对蓝经理说,并告诉他要严格保密。
他骗蓝经理这个女人是公安部通缉的要犯。
蓝经理一听,立刻说:“好说,好说,警民合作,警民合作。来,来,来,我带你们穿制服去。”
……
话说这个住在烟草酒店的深圳来的女人独自在客房里走来走去的,她心急如焚。
因为她的同伴昨晚潜进辉少家,到今早还没回来。
这里笔者有必要交代一下这两个深圳来的女人的背景来历。
这两个女人,一个叫罗艺琼,一个叫罗艺红,是亲生的两姐妹。
被辉少抓到的那个是妹妹罗艺红。
不错,她们都是岳心如派来劫持辉少的,并没有杀他的意思。
只是这两姐妹喜欢吓唬人而已,弄得辉少以为她们要杀他。
姐姐罗艺琼是第一个潜进辉少家的蒙面人;妹妹罗艺红是第二个潜进的,也是被抓的那个。
岳心如是她们的亲姨妈,最小的姨妈,也相当于她们的亲生母亲。
可以说,她们两姐妹最亲的人就是香港富婆岳心如。
这两姐妹是广东人。
她们的父母在一次工伤事故中丧生,是岳心如将她们养大的。
岳在香港花钱委托人在大陆抚养她们长大,她时常来大陆探望这两姐妹。
她们姐妹也和岳格外的亲。
这两姐妹自小就喜欢舞枪弄棒,特别喜欢打架。
所以,岳将姐姐罗艺琼想办法弄进某特种部队当女兵;将妹妹罗艺红弄进某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就读,毕业后在广东某地的公安局就职。
这两姐妹最大的特点就是身手非常好。
不论在部队,警校,或是公安局,她们的拳脚格斗都是出类拔萃的。
一般人,你就是七八个也近不了她们的身子。
姐妹俩尤其听姨妈岳心如的话,简直是惟命是从。
也就是说只要姨妈吩咐她们办的事情,她们一定去做。
可以说,岳心如的话就是她们姐妹必须遵循的“圣旨”。
因为岳抚养她们张大,又想办法培养她们成才,她是她们姐妹最大的恩人。
前文略有交代,岳心如被罗俊生的花言巧语蒙骗,很想和这小子结婚。
就在他们准备结婚时,辉少将罗俊生给劫持回大陆。
岳心如可不是一般的人,她四处打探罗俊生的下落。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