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独享的亲密,是我在这段自惭形秽的婚姻里,为数不多能确信自己完全占有她的时刻。
现在,这个小胖子,这个勒索我的学生,这个强奸犯的儿子,竟然想用他那张厚嘴唇,去碰触、去玷污那片只属于我的圣地?
但紧随嫉妒而来的,是更汹涌、更黑暗的兴奋。
那是一种近乎晕眩的背德快感。
想象一下那个画面:我骄傲而干练的妻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刑警林曦,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她曾给予我的全部温柔与技巧,去服侍这个肥胖、黝黑、粗俗的十五岁男孩。
她会像对我那样,耐心地引导,低声地询问“这样好吗?”,会用她湿润而温暖的口腔,完全包裹住那根与成年男性相比娇小而稚嫩的阴茎。
她不知道那是谁。
她以为那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丈夫找来的“侏儒”,是她为了维系我们的婚姻、取悦我而必须配合的“游戏”道具。
她的不知情,她的“奉献”,恰恰将这场亵渎推向了极致。
她越是真诚地服务,这服务本身就越是对她高贵身份与纯洁肉体的彻底践踏。
而我,是这一切的导演,是唯一的观众,是手握所有秘密的上帝。
我把她,我配不上的、光芒四射的妻子,亲手献给了最卑劣、最不堪的存在。
这种“献祭”,这种“破坏”,像最烈的酒,烧灼着我的理智,也浇灌着我内心深处那株名为“淫妻癖”的毒花。
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看着最珍贵的东西被最肮脏的东西染指,我才能恍惚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被拉平了。
我不必再终日惶恐于自己的平庸无法匹配她的优秀,因为我已经亲手将她从云端拉了下来,让她沾满了泥泞——即使这泥泞只有我能看见。
手指开始发抖,但我敲击键盘的动作却异常坚决。
“好。时间地点我定。你等我消息。”
发送。
没有讨价还价,没有假意推脱。
我甚至没有因为他的勒索而愤怒——事实上,他这次根本没有提钱,他只是提出了性要求,而我迫不及待地答应了。
是我自己想要。
是我的病,我的瘾,在渴求着下一剂更猛烈的药。
关掉对话框,我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四月午后的阳光隔着眼皮,是一片温暖而血红的黑暗。
接下来,是林曦。
我需要说服她,让她同意将这场“游戏”搬到我们家里,并且,同意摘下隔音耳机,仅仅戴着那个露出嘴巴的头罩。
这并不难。
我了解林曦。
工作中的她雷厉风行,眼神锐利,能洞穿嫌疑人的谎言。
但生活中的她,对我,有着近乎盲目的信任和包容。
她知道我这段时间的“问题”,知道我内心的自卑和焦虑,她愿意用一切方式帮助我,包括尝试这些古怪而令人羞耻的“游戏”。
对她而言,这只是夫妻间特殊的情趣,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激烈手段。
她绝不会想到,这扇由她亲手为我打开的门后,爬进来的是怎样一条毒蛇。
几天后的晚上,我们洗完澡,并肩靠在床头。
卧室里只开着一盏暖黄的壁灯,光线柔和地洒在林曦刚吹干的短发上。
她穿着丝质的吊带睡裙,肩膀和锁骨的线条流畅而优美,皮肤在灯光下泛着珍珠般的光泽。
我伸出手,将她揽进怀里,她顺从地靠过来,身上带着沐浴露清爽的香气。
“曦曦,”我开口,声音有些低哑,“我在想……上次那个游戏。”
她在我怀里动了动,仰起脸看我,眼睛在昏暗光线下依然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