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梨突然笑了起来,笑声却比哭还难听,
“詹仕他就是个畜生!
魔鬼!
我怎么可能和杀我弟弟的人在一起?!
我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我跟在他身边,忍着他,顺从他,就是为了等一个机会!
等一个能亲手给我弟弟报仇的机会!”
说到最后,她几乎是嘶吼出来,积压了太久的委屈、愤怒、痛苦、仇恨,在这一刻彻底爆发,她失声痛哭,肩膀剧烈耸动,哭得撕心裂肺。
褪去了在新天地时的浓妆艳抹,此刻素面朝天、哭得凄楚可怜的崔梨,确实像一朵惨遭风雨摧残的小白莲,我见犹怜。
或许,也正是这副姣好的容貌和楚楚可怜的模样,当初才让詹小宝一时兴起,留下了她的性命,没有让她像其他被诱骗的女子一样,被运往异国他乡,落得个被掏心掏肺、尸骨无存的下场。
陈彬沉默地看着她哭泣。
陈彬他心里怎么想?
他觉得崔梨可怜吗?
答案是肯定的。
一个失去至亲、寻找弟弟时落入魔爪、被胁迫、被侵犯、被逼着同流合污的女人,她的遭遇无疑是一场悲剧。
在过往经手过的所有案件中。
陈彬明白了一个道理。
罪犯也是人,也有多面性,纯粹的恶魔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在命运拨弄和自身选择下滑向深渊的普通人。
但是,陈彬的内心,生不起一丝一毫的同情。
或者说,作为一名执法者,他必须将同情与法律、与职责严格区分开。
关于此案的闸北分局过往调查的卷宗中,已经明确表明,失踪的从来不止有红太阳歌舞厅的舞女。
还有那新天地商务公馆的陪酒小姐。
她们的下场,不言而喻。
名字一条条列举,从不只有一条人命,破碎的也不止崔梨这一个家庭。
对罪犯抱有同情,就是对无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二次伤害,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亵渎,更是对自己身上这身警服、对头顶国徽的背叛!
无论崔梨有多少不得已,无论她最初是否被胁迫,无论她留在詹小宝身边是否真的抱有复仇的念头,当她选择协助詹小宝,参与甚至主导贩卖器官这门罪恶生意,将其他无辜女性推向火坑时,她就已经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和行为承担责任。
是非对错,法律早有公论。
我国法律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情形,在量刑时自会考量。
而陈彬此刻要做的,是厘清事实,将罪犯绳之以法。
将每一个线索,每一条口供认真的、公正的记录,然后呈交给检察院。
除此之外,现在他所能做的。
只是等崔梨的哭声渐渐变成压抑的抽泣,情绪稍微平复一些,才从旁边拿起一张纸巾,递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