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车倒进她的位子上,下来,绕过去给她开门。
她光着脚从车里出来,鞋拎在手上,脚在地上一踩,缩了一下。
“凉。”
“我背你?”
“滚。”
她走在前头,我跟着。电梯里她靠着轿厢壁,眼睛闭着,从地下车库上到二十三楼,中间没停过。
走廊里就我们两个。
她站在门口,没动。包还挎在肩上,手也没往包里伸。
我把那串钥匙从兜里拎出来。最边上那把就是铜的,我把它拨出来,对着锁孔插进去。
齿很深,进去的时候涩了半寸。我往前顶了一下,到底了。
一拧,锁芯里嗒的一声。
门开了。
玄关的灯是感应的,我们一进去就亮了,白得晃眼。
客厅很大,很空,落地窗那边一片黑。
茶几上堆着拆到一半的纸箱,阳台上挂着几件没收的衣服,全是深色,一件挨着一件排得整整齐齐。
冰箱在餐厅那头。我去开,冷藏那一格几乎是空的,只有几瓶矿泉水,一根蔫掉的黄瓜。
她站在玄关那儿没动。
“拖鞋。”她说。
我低头,看见两双拖鞋并排摆在鞋柜边上,一双是她的,毛绒的,很旧;另一双是新的,塑料膜还没撕。
她从包里摸出一样东西。
一片创可贴。
她左手那块戴了一天,边角早松了,全都翘着。
她低头撕掉,撕得很慢,怕连着皮。
然后她把那一片新的撕开,拉过我的手,按在我左手无名指根上。
她按得很用力,用拇指压了两下,把边角压平。
“先戴这个。”她说。
“这个算什么。”
“这就是我那枚戒指。”
她抬起头,眼睛里还有水光,妆早花了,嘴角那点砖红也糊没了。
“从今往后,”她说,“你就是我的人啦。”
我看了眼那根手指。那块创可贴贴得很正,服服帖帖地圈着我那一根手指,边上一点褶都没有。
她转身往客厅走,光着脚在那片大得吓人的地板上,走得很慢。
客厅那头还有一扇门,虚掩着,里头没开灯。她路过的时候顺手把它带上了。
我没问。
我跟上去,把她从背后圈住了。
她在我怀里没动,过了会儿,把头往后靠在我肩膀上。